详细信息
提取的类型、条件、额度及材料
提示:以下(一)至(十三)为非销户型住房消费提取,(十四)为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非销户型提取,(十五)至(十九)为销户型提取。
(一)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二)购买再交易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原件1份;
(4)契税完税*或增值税*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三)拆迁安置房补差价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应在补缴被拆迁房屋缴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被拆迁房屋补缴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府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原件1份;
(4)拆迁安置房补差价票据原件1份;
(5)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四)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取得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证明文件原件1份;
(4)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5)购房款票据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企业信息
陈 先生电话:86-130-32888515手机: 1303288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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